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征兵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兵役登记的对象、年龄
兵役登记对象:2010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
注销对象:2010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23周岁(不含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
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
三、兵役登记的重点
突出以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为重点。镇、街道人武部为六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高、中专、职高、技校)的应届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
四、兵役登记的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到各兵役登记站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后,由市征兵办发给《公民兵役义务证》。不得服兵役和免服兵役的人员,报市征兵办批准。
五、时间、地点
兵役登记工作从9月8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具体登记时间和地点以各镇、街道(振东新区)通知为准。符合登记条件未及时上站登记的,月底前到所在镇、街道人武部进行补登,可由亲属代登记。
桐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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