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这是最近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桐乡市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所传递出的一个重要信息(见本报9月2日相关报道)。问责“有错无为行为”,剑指“太平官”,笔者认为,此举对于改进我市机关作风、提高效能、强化管理、推进工作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的真实写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犯错误就好。”在做“太平官”思想的指导下,他们不求工作质量,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主观不努力,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难点低头走,能少做事就尽量少做事,工作效率低下。时间一长,不仅对群众和集体造成了损失,也给党和政府形象抹了黑。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曾是机关作风一大顽疾,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这几年,我市通过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得到了明显改观,然而在群众反映机关办事“门好进,脸好看”的背后,工作执行力不高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等现象屡见不鲜,机关效能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太平官”的存在紧密相关。
众所周知,对干部所犯的过错进行问责,往往有章可循,然而要处置“无为”干部,却是无从着手。这次市里出台政策,将问责方式由“有错”官员向“无为”官员延伸,加大对干部“庸、懒、散、浮”等现象的处置力度,无疑体现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弥补了以往对干部不作为行为难以管束的空缺。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只有摒弃做“太平官”的思想,恪尽职守,敢于作为,敢于担当,才能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为群众带好头、树好样、立好标。在“无为问责”的实践中,我们更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担起监督员角色,共同营造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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