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7月21日起提前试行120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前,我市将自7月21日起,从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中选择120种规格的常用药品,按照省统一招标价,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前试行“零差率”销售。实施期间,凡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城乡居民(包括新居民)均能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近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在着手准备这120种药物,写出目录,配备齐全。而对于国家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我们将逐渐停用。” 梧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何越华说。
据悉,早在2008年9月20日,我市就在嘉兴率先实施了150种常用药品同价廉价制度。该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惠民让利1040余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同药不同价矛盾和群众看病贵呼声,深受群众欢迎。而试行120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在继续实施常用药品同价廉价制度的基础上,且这120种药品,是在150种常用同价廉价药品以外,从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选择的。
市卫生局局长卢达民表示,常用药品同价廉价制度与120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这两者之间是平行的,不存在重叠的药品,是依据“安全、有效、价廉、常用”这四个原则从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选择的,具体为70种规格的口服剂、外用剂和50种规格的针剂。并且,这里所说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不是具体的307个药品,更确切地说是307个品种。每个品种由于规格、剂型、厂家等不同,销售价格也各不相同。
据了解,按照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两步走”,我市被列为第二批实施的县市,预计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届时120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150种常用药品同价廉价制度将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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