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市劳保局及市农经局在石门镇相关领导的带领下来到石门村,为石门镇唯一的渔业组渔民办理基本生活参保手续。
为切实保障专业渔民利益,妥善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推进渔民转产转业,新的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所需的参保资金将由市财政和所在镇(街道)及其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60︰20︰20。经换算,渔民参保自己一次性只需承担费用8100元,如果不参保21周岁以上的可以一次性获得补偿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