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市发生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避免狂犬病疫情在我市蔓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加强家犬免疫工作。犬主必须带所饲养的犬类到当地农业经济部门指定动物诊疗机构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并办理犬类免疫证。
二、犬主应当文明养犬,遵守社会公德,防止犬伤人事件的发生。发生犬伤人事件,被害者应立即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桐乡市茅盾东路64号,联系电话:88061460)接受诊治和免疫接种。
三、犬主应在6月15日前完成家犬免疫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6月16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无免疫证、流浪犬进行捕杀,对死犬按有关规定作深埋无害化处理。
特此公告。
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农经局
桐乡市城管执法局 桐乡市卫生局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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