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全省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将在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分直接检查和委托检查两种方式。检查的重点为各地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及考核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等四个方面。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各级人大要上下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加强宣传,为顺利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811新三年行动”任务和启动“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娟芬、沈季强,副市长周民,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市政府办、环保、水利、农经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等在桐乡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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