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一公司经常要收购废木料,负责司磅的倪某嫌赚钱不多,就动起了歪脑筋。他与来卖木料的李某串通,在废木料的重量上做起了文章,虚报重量,从中获利。后被同事发现,事情败露。昨天桐乡市人民法院对倪某和李某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倪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
倪某原系桐乡市大华人造板有限公司司磅员,而李某则是从事收购废木料生意的。此前,李某经常将收购的废木料出售给大华人造板公司,于是和司磅员倪某混得比较熟悉,两个人合作得也一直比较愉快。
2009年2月,大华公司废木料的收购价有所下调,这对出售废木料的李某来说是个打击,觉得没什么钱可赚了。而司磅员倪某也嫌自己的工资不高,在这个岗位上赚钱不多。于是两个人在一起商量,能不能想出一个赚钱的好办法。李某提出,能不能在木料的重量上虚报一点,这样的话,就能从公司里骗取收购废木料的钱。李某承诺要是事情能办成的话,一定会给倪某好处的。倪某听了之后觉得可行,于是立即应允下来,两个人就这样一拍即合了。
此后,李某卖废木料的时候都要求倪某司磅,而倪某当然会主动配合,两人也就这样心照不宣。每次倪某能帮李某虚报二至三吨的重量,从去年2月至11月,倪某先后100余次给李某卖给大华公司的废旧木料虚增重量,从而骗取公司货款60000余元,所得赃款两人平分。但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倪某与李某的行为还是引起了公司其他司磅员怀疑,事情就这样败露了。案发后,倪某和李某两人分别退赃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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