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狐”◆
案件发生在新年第一天。
1月1日早上7时刚过,在桐乡市崇福镇开皮毛加工厂的董老板一大早来到厂里。当他打开仓库门之后,屋内的景象让他惊愕了:原本挂满了一屋子的狐狸皮已被席卷一空。董老板清楚地记得,昨晚12时离开厂里的时候,他还清点了一遍:“银狐皮”242张、“蓝狐皮”17张。从惊悸中缓过神来,董老板向警方报了案。
崇福有个国内知名的“皮草大世界”,这里商贾云集,生意红火。在生意圈内,银白色带点灰颜色的狐狸皮被叫作“银狐皮”,体长约1米,每张单价为500元;已经染成纯白色、看上去毛茸茸白花花的狐狸皮叫“蓝狐皮”,体形略大一些,每张单价为700元。如此算来,董老板被偷掉“银狐皮”242张、“蓝狐皮”17张,总价值在13万元以上。
桐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崇福派出所联手展开侦查。民警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分析,案件为两人以上作案,而且是个有经验的老手。
转眼10天过去了,到了1月11日,办案民警在外围调查中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两名云南籍男子进入警方视线,一个叫黄家先,另一个叫王从有。这两个人租住在海宁市长安镇,白天却在桐乡的高桥、屠甸一带活动,而且在屠甸的一家宾馆开了房间,手上有“皮毛”出售。
为尽快侦破此案,当天,该案被移交给高桥派出所办理。
◆诱“狐”◆
高桥派出所民警接手案件后,立即对整个案情进行梳理分析,决定指派有丰富侦查经验的刑警高山出马,由他乔装成皮毛老板先与对方接触。
39岁的高山平日里喜欢理一平头,他皮肤黝黑、身材魁梧,说话声音粗犷豪放。你还别说,他换上便装,手里再拎一个包,其外形还真像个生意人。
高山首先查阅了这两个嫌疑人的信息,资料显示:黄家先,36岁,云南盐津县人。19岁开始,黄家先先后在桐乡、海宁的砖瓦厂打工,曾因抢劫、盗窃被3次判刑。王从有,22岁,云南昭通市人,2007年因盗窃罪被桐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1月12日下午,高山一个电话打到了黄家先的手机上。黄家先很警觉,一定要面谈。
高山驾车前往。见了面,黄家先似乎放心了许多,因为眼前这个“胖子”说话“很江湖”,一会儿谈“生意场上的事”,一会儿说“赌博输了钱”。一通胡吹瞎侃,正中黄家先的下怀:这个“胖子”也是个混混。
喝茶、聊天之后,话题自然切换到正题上。此时,高山俨然一个生意人了,他提出先要看看“样品”,黄家先二话没说,递给高山一条“银狐皮”。
“你有多少?”“200多条。”“每条200元。”“不行,至少250元。”
房间里,两个人讨价还价起来,最终黄家先答应以每条200元的价格卖给高山。此时,黄迫不及待地要求立即成交。
高山窃喜,为稳住阵脚,他以时候不早银行里取不出大宗现款为由,交易改在第二天。黄一听有道理,就答应了。
◆擒“狐”◆
高山赶回派出所,向所领导汇报后一起研究抓捕方案。
1月13日下午1时,根据上一天高山与黄家先约定的交易地点,由刑队探长李笑带队的五六名警员全部换上便装,分乘两辆民用车来到位于屠甸高速公路口的“浙北皮革城”周围设伏。高山则开着自己的车子停在广场上。
高山与黄家先通话,狡猾的黄家先突然提出将交易地点改在海宁长安。
“我身上带着好几万块现金,一个人去你们那里我不敢,再说路上也不安全。” 高山说得入情入理。但无论他好说歹说,黄就是坚持要在长安交易。在足足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高山“发火”了:“算了,我也不要做这笔生意了。”说完,他掐断了电话。对方一听,立即回话:“货,我们马上送到。”
下午4时30分,一辆乳白色面包车驶下高速公路,来到“浙北皮革城”。黄家先见“胖子”一个人站在广场上等他们,他与王从有从车上走了下来。在见到了一沓沓百元大钞后,黄打开了面包车的后备厢,将“狐狸皮”搬到高山的车子上。
这时,一直在暗处设伏的民警见时机成熟,一齐冲上去将黄家先、王从有摁倒在地。
两人交代,经过事先多次踩点,他们于1月1日凌晨1时多窜入董老板厂里盗窃。目前这些狐狸皮已被全部追回,黄家先、王从有因涉嫌盗窃罪被桐乡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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