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陵县陵城镇万家社区管委会委托镇招投标中心将社区一处闲置庭院进行公开招租, 34 位投标者现场竞标,最终以每年 6020元的租金成交。社区居民张洪雷高兴地说:“这样公开招投标,俺们心里亮堂,干部也落个清白,再好不过啦!”
去年,该县借合村并居调整之机,严格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管理, 13个乡镇成立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村级资产招投标服务中心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建立了“三资”监管信息数据库,健全了现金管理、资产管理、开支审批、票据管理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实行动态监管。
该县对农村集体“三资”实施“阳光”管理。各村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至10 人的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每月1至10 日举行例会,审核上月发生的收支票据,合理支出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到乡镇经管站报账,对不合理的支出票据予以剔除。
乡镇经管站每月统一安排代管会计填写财务公开榜,加盖经管站公章,到村和社区张榜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由经办人及时给予解释,杜绝了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给村干部卸下了“钱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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