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号)规定,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例】陆先生今年71周岁,1959年参加工作,在桐乡工作40年退休,退休前为副高职称,则2010年退休金增加数计算如下: 
  普调部分:67元+40×2.5=167元;特调部分:150元(副高职称增加)+20元(满70周岁增加)=170。合计每月增加:167+170=337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于2010年1月底发放到位。
 
  特此公告
 
 
                                 桐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0年1月8日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