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寒冬,辞旧迎新。送温暖活动遍地开花,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基层,关怀孤寡老人、残病人士、低保人员、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送去慰问品,使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爱。同心协力,扶贫救困,无疑是雪中送炭的好事。笔者认为送温暖不能人浮于事,应该行之有物,行之有效,同时充分结合当前形势,与时俱进。
首先,“送温暖”应一如既往,一以贯之。不少人认为送温暖进基层,是逢年过节的事,寒冬腊月,关心低保户;重阳佳节,给孤寡老人送台戏……一个时间段一件事,对号入座。如此一来,难免流于形式,造成“阵风”效应。这样的“送温暖”,造成的影响差,结果也适得其反。所以说,长期关注变短期关怀的事情,千万做不得。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困难随时随地会发生,救助困难也应当抱着“时刻准备着”的心态。不论何时,只要群众有困难,都应及时予以解决。这就是长效服务的观念。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应该长期不懈地关注民生,体察民情,避免短期的“节日关怀”。只有做到这点,才能真正实现雪中送炭的良好效果。
再者,“送温暖”应一切从简,避免前呼后拥。“送温暖”是一种体恤百姓的举措,不应该成为“仪式”。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大操大办,声势浩大,有时候还比不上轻车简行,登门拜访。几句嘘寒问暖的话,唠家常的谈心方式,可能更有亲和力。“送温暖”是旨在帮助困难群众,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而不单是送去钱物后,就不了了之。既然是办实事,就应该给困难群众带去真正的温暖。对于贫困群众,要了解贫困原因,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摘除“贫困”帽子,毕竟输血是一时,造血可是一辈子。对于一些孤寡无依的老人,就要尽量为他们安享晚年,居家养老作周详考虑。通过“送温暖”,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最后,“送温暖”要一视同仁,体现普遍关怀。新居民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贫困的新居民,在享受补助和救济时,经常会因为户籍等因素,失之交臂。因此,我们在“送温暖”时,也应该给新居民多一份关爱。毕竟社会和谐发展,需要人本关怀。占城市人口三分之一的新居民群体,如果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那么作为城市本身实现社会和谐又迈出坚实一步。我市有30多万新居民。近期,街道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给新居民送温暖的活动,很好地体现了服务新居民的精神,值得拍手称赞。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抱着为民服务的信念,相信“送温暖”一定能出实效变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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