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今日桐乡数字报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桐乡
浙新办2006[33]号
 网站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党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 文明 | 彩票代购 
 桐乡概况 | 理论视点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资讯 | 民生信息 | 投稿
 【镇街网闻联播】: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社区巡礼
  您当前的位置 :  桐乡新闻网 >桐乡新闻 >桐乡·综合

我市规范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收费标准

       本网讯 我市现有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14所,其收费参差不齐,新居民子女家长反映强烈。为规范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收费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市发改局、物价局与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调查研究,下发了《关于规范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规定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收费标准为:小学450元/生.学期,初中700元/生.学期,被教育部门评为一星级学校的可上浮不超过50元/生.学期。《通知》还从严格审批制度、免收教材费用、规范代办项目、明确退费规定、重视财务管理、加强收费检查等七个方面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作了规范性规定。
所属专题:
 打印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宋琼燕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最新
 
图片
 
    蒋惠玲与网民面对面
    蒋惠玲与网民面对面
    濮院“裸模”林立
    濮院“裸模”林立
    破 壳
    破 壳
    灾后菊农忙自救
    灾后菊农忙自救
桐乡网警
浙ICP备06047663号 桐乡市新闻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2006-2008(第三版)
电话:(86)0573-88118696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环园路578号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