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暂停执行公积金“差额贷款” |
|
杭州暂停执行公积金“差额贷款”
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客户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昨天,新近想在滨江买一套学区房的小祝,从银行朋友那听到这样一个消息:今后,之前有公积金贷款且还没还清的客户,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原本手头还有20万元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一心想要申请公积金差额贷款的小祝一下子懵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利率相差还是很大的,看来,又要重新考虑购房实力了。
这位朋友介绍,银行从前几天开始,就从相关部门接到了这个通知。而一些消息灵通的二手房中介公司,也纷纷从银行听到了这个消息,并开始通知客户。
随后,记者从有关部门核实了这一消息。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已从8月5日开始,暂停执行差额贷款政策,不过之前系统已经受理的贷款,按原有政策执行,而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也已经从昨天开始,通知银行不得受理。
今年5月,杭州曾出台一份名为《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当时《意见》规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经认定,给予相应额度(金额或差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采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只要第一、第二套房贷总额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允许第二套普通住房享受公积金贷款。
举例来说,一户居民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已经贷款50万,那么他在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公积金还可以贷30万元。但今后,除非居民把第一次贷款(组合贷款的包括商业贷款)还清,才能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过对于政策调整,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这对市场的影响并不会很大。因为之前申请差额贷款的居民并不是很多,很多人都是自住的改善型需求,往往是卖掉一套之后再买一套,同时贷两套的很少,所以政策的影响更多地还在心理层面。
所属专题:
|
|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吴彩萍
编辑:
朱方红
相 关 稿 件 |
|
|
|
|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