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派出所来了“驻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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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海安县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率先探索建立公益律师驻所制度,截至6月底,行政处罚案件200多起,未发生一起执法过错事件,也未发生一起公安涉法信访事件和行政复议。
民警身边多了“挑刺”的眼睛
城南中心派出所在编警力38人,管辖范围占海安县城的三分之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多、服务业集中、流动人口多,平均每天接处警30余起,占到全县总接警量的三分之一。
“由于接处警量大、警力短缺,民警整日疲于应付,长此以往难免会出现有案不立、久拖不决等严重问题。”所长于志海说,长期处于满负荷状态下的民警能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事关公安机关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在这种情况下,公益律师驻所新机制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驻所律师是置于违法行为人、受害人以及公安机关之外的第四方。记者从律师介入流程图上看到,公安机关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询问后,经当事人申请律师便可介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当事人参加调解或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还可由驻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在指挥中心,律师工作场面在大屏幕上看得一清二楚,影音同步,这使律师本身的介入行为也受到有效监督和规范。据了解,城南派出所共选聘了6名律师,周一至周五轮流驻所值班。
“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
前不久,家住海安县城某小区401室殷某家空调滴水影响到同幢101住户孙某的生活。一天孙某和家人到殷某家理论,双方言语不合发生肢体冲突,殷某被打伤。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现场又无利益第三人,调处一时陷入困境。在此情况下,驻所律师显现了“能耐”,按照人损赔偿标准算了一笔账,结合案情实际,告之双方都存在过错。律师一番说辞,双方都能接受,最终孙某一次性赔偿殷某1.8万元了结此案,成功避免了纠纷恶化。
像这样的由一般矛盾演变成行政案件,又由驻所律师做思想工作成功化解的,举不胜举。
“有律师和没律师区别大了。”已从警15年的民警杨本月告诉记者,有了律师这样一个中间人,法律上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当场咨询,解决了一些认知障碍,化解了不少对立情绪。现在除了黄赌毒案件外,涉及赔偿、权利的问题,即使是不调解的案件,当事人对处理的结果也能接受。
200余起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
律师驻所提高了行政案件调处的成功率,减少了投诉率。同时,通过对民警的执法监督,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不少民警表示,律师驻所后,身边多了一双挑刺的眼睛,对自己办案,包括言行举止都要注意了。以前有的一个案件一个月都办不了,现在不仅大大提速了,而且件件办成铁案,不留后遗症。200余起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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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作者:
记者 丁亚鹏 通讯员 林静君 刘华根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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