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为什么"》之四: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政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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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历史和现实证明,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适用的政治发展道路。一个国家建立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实行什么样的政治模式,绝不是人们主观设定的,而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特定的政治力量对比、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同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状况相符合,也同我国疆域广大、人口众多、民族众多等基本国情相适应,是有利于国家发展、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完善,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政治制度。但也必须看到,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相适应、需要完善的方面。比如,如何建立健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机制?如何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怎样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拓展政治协商的范围和领域?如何进一步创新政协工作的方式方法?等等,这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加以改进。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党的领导在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确保多党合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各参政党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广泛联系各界群众,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不断探索多党合作的新方式新机制。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同舟共济创伟业,薪火相传向未来。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促进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就一定会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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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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