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坚持“三个一”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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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浙江省桐乡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嘉兴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并通过实行“三个一”,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调研,掌握实情
对涉及重大的机构改革和部门、镇、街道提交的建立机构、增加编制的请示,编办组织人员到单位进行专门调研,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针对部分单位提交的请示,了解周边县、市的情况,或组织人员专门到有关县、市听取了解情况。在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编办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编委集体讨论。对提交编委会讨论的材料,做到准备充分、细致周到,并编印成册,让编委成员讨论决策时一目了然。
二、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一是不定期组织编委成员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桐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是机构编制由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管理和一家行文;
三是在事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撤销、年检等方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依法管理;
四是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增人计划卡制度;
五是出台《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范完善事业单位进人制度;
六是制定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试行岗位合同工的意见,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体制改革。
三、严格把关,控制增量
对部门、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请示,在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经费来源,区别情况,分别对待。能不建机构的尽量不建,能不增编制的尽量不增,防止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膨胀,以巩固改革成果。同时在核定增人计划中,对由财政全额承担经费的部门、单位做到从严从紧控制。特别是2007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的通知》下发后,桐乡市严格贯彻执行,监管类事业单位除政策性安置和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外,一律暂缓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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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机构网
作者: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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