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合作医疗工作动员会议,表彰2008年度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镇、街道,回顾总结2008年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并研究部署2009年度合作医疗工作。
2008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到49.95万,参加比例为98.12%。到10月底,全市报销达140多万人次,报销金额达6200余万元,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市民的抗疾病风险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我市参保居民筹资额增加到80元(提高20元),市财政106元(增加27元),镇、街道财政52元(增加21元),个人筹资账户达到238元。
新实施的合作医疗政策,对门诊和住院加大了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30%,提高了5个百分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1000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55%,提高10个百分点。 此外,增加了新生儿、复员退伍军人、归正人员、出国回归人员、户口回迁大中专学生等为应参保对象。
政策中明确,建立合作医疗风险基金,可按月提取。合作医疗资金在核算年度内出现超支时,由提取的风险基金支付。若风险基金尚不足以支付时,则由市财政、镇(街道)财政按2:1比例分别承担;结存资金(含利息)转入风险基金总额留存下年度使用。市财政补助资金每年按季度均分,在每季第二个月月底前由市财政划拨至财政专户。镇、街道财政补助资金每年按3次均分,分别于5月底、8月底、11月底前划拨至财政专户。
同时,还增加了肺结核纳入特殊疾病报销。参保的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也纳入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范围。凡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10岁以内患儿,根据医生处方在指定地点购买无苯丙氨酸奶粉的费用纳入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海平强调,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又是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直接关系到我市50万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力争在11月底完成筹资任务,确保在12月10日前完成收费名册核对和计算机录入工作。要在管理和服务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提高全市群众健康水平提供新的保障,并为建设和谐桐乡作出新的贡献。
市领导吴娟芬、朱红、陈英,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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