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让公平正义之路更宽阔
公平正义之路离不开改革的足音。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海事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相继建立。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审判方式改革,促进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审判机制的建立。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04年,党中央颁布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1999年和2005年颁布了两个五年改革纲要。
人民法院在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以及探索法院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收回死刑复核权,规范死刑案件裁判标准。实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公开,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机制。同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不穿制服的法官更广泛地参与审判工作。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执行难和申诉难,这是人民群众关心的两大焦点,也是人民法院努力破解的两道难题。
破解执行难,屡出重拳。建立高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管理新体制,逐步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
同时,积极推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制度上为解决这一难题创造了条件。努力推进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解决申诉难,措施不断。明确启动再审的条件,畅通当事人申诉进入再审的渠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申诉权。积极探索建立申请再审与信访的分流机制,全面做好案件的协调、息访和复查工作。
让捍卫公正的力量更壮大
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共有3187个法院、11万名干警,其中法官只有6万人。至2007年,增加至3557个法院、30万名干警,其中法官达19万人。这支捍卫公正的力量正在日渐壮大。
1995年颁布施行的法官法,是对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保障法官履行职责,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出了宋鱼水、金桂兰、蒋庆、黄学军、谭彦、顾双彦、尚秀云、单玉石等一大批感人至深、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先后颁布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全面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正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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