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们厂里有几个职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签,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市劳动保障局举办的劳动管理实践知识培训班上,企业学员和授课老师在互动现场的问答。
10月22日,为期2天的劳动管理实践知识培训班在东方大酒店顺利结束,培训班主要针对当前企业比较关注的《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知识的系统培训。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培训班今年已经举办了2期,前2期培训班均出现学员爆满情况,培训学员达到430多人。第三期仍有130多名企业经营者和劳资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等多方面内容。市劳动保障局不但组织了本局的业务骨干授课,还邀请到了省劳动保障厅法规处副处长俞韵就《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系统讲解。
“经过培训,尤其是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把当前劳动用工管理中的企业招工、劳动合同管理、参加社会保险等知识传授给了企业,提高了新形势下企业对劳动用工管理的规范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吴惠坤说,“我们还将举办这样的培训班,也欢迎企业和我们共同探讨用工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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