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拥军优属、孤寡老人、残疾人、社济户、特困户的民政福利工作;
2、做好辖区内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3、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4、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发挥好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贯彻执行殡葬改革制度。提倡 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维护正常的信仰。
6、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的校外活动,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7、关心下岗失业职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