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时间及参加对象
社区级民主“听证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或年终进行,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居民组长和居民代表、街道联社区干部。
二、社区级民主“听证会”的内容
社区级民主“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提案质询、释疑论证和民主评议。
三、社区级民主“听证会”程序
1、会前准备
(1)、召开由联社区干部参加的社区领导班子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研究下阶段工作思路,起草好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社区干部准备好个人述职报告。
(2)、在民主“听证会”召开前五天,将党务、居务、财务情况在居务公开栏内公布。
(3)、以党员责任区、居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会议和户长会议,分发提案表。分别采取十人联名、一事一议的办法填写好提案表。
2、双向听证
(1)、清点到会人数。参加人数要求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2)、通报情况。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分别作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社区干部作述职报告。
(3)、提案质询。党员、居民代表、居民组长向社区领导班子就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提案或质询。
(4)、释疑论证。社区领导班子当场解释答复提出的问题、建议、意见,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社区领导班子需分别不同情况和与会人员共同协商解决。
3、群众测评。
对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社区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4、反馈上报。
(1)、社区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梳理党员、群众的口头意见和书面提案,确定解决落实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做好意见、提案的答复反馈。
(2)、做好“听证会”的会议记录和提案表、反馈意见情况等收集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党委、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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