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成员代表组成,代表的产生是:
1、居住单元为选区,以所在居民户代表推选产生,能代表居民意志,有参政能力的居民代表;
2、社区的非公有经济组织根据代表名额联合组成选区,产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员的代表;
3、由驻社区单位根据确定的代表名额投票产生驻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代表及驻社区单位代表统称为社区居民代表。
4、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程序和办法按选举法规定进行。社区发展议事会由大会主席团推荐,代表过半数举手通过。
5、代表大会决定问题须到会超过半数代表举手表决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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