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评议目的:
为更好地健全完善对社区党员和社区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政能力,通过民主评议,可以检验一年来社区工作和工作人员的作风群众是否满意,有利于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 民主评议的对象和时间
1、民主评议的对象:东兴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居委会委员及工作人员。
2、民主评议的时间:在每年年终前务必完成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民主评议工作。
三、 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主要采取无记名填写居委会工作人员民主评议表的方式进行。分三步进行:
(一)前期准备
1、确定参加评议人员。参加评议人员包括:梧桐街道考评小组人员;社区两委干部;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社区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代表。
2、写好述职报告。被评议人员在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前,按照要求写好述职报告,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000字。述职报告主要包括:
(1)所任职务、分管工作。(2)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3)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4)今后工作思路及措施。
3、确定召开民主评议大会的日期。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与街道考评小组共同确定召开民主评议大会的日期。日期确定后,提前三天通知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和被评议人员。
(二)具体实施
1、被评议人员述职。街道考评小组主持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做民主评议大会动员,被评议人员依次进行述职。
2、街道考评小组宣读社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3、接受参加人员的质询。参加评议的人员认为:述职报告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有阐述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当面提出质询,被评议人员要如实回答。
4、民主测评。质询结束后,由街道考评小组成员发放《东兴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讲明填写方法后,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如实、准确填写。街道考评小组负责收回,装袋封存,汇总测评结果。
5、撰写测评报告。考评小组根据测评结果,为班子和每个被评议对象写出测评报告。测评报告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班子及成员的基本评价,主要工作业绩和不足;二是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评议报告一般不超过500字。全部工作结束后,将所有材料上报到梧桐街道党政办公室。
(三)测评结果作为对社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给予警告,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由街道党委提请按有关程序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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