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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层),是社区自治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推选产生社区议事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社区议事会和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汇报。


       2、监督评议物业公司工作,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和社区主要组织人事变动。


       3、听取和反馈社区成员意见。建议,督促社区居委会解决社区问题。


       4、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年满18周岁的本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组织等方面的代表组成,居民代表按居民户的3—5%数额由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辖区单位以居住组团的形式派代表参加,任期3年。


       5、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必须有过半数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每年定期召开l—2次会议。重要事项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筹备小组召集,之后,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社区议事会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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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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