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农村老人有了“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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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养老,是河北省青县在关注民生方面所做的又一创新性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事业,这一新型养老模式让农民几千年来“养儿防老”的传统方式悄然发生了改变。
像城里人一样领取养老金
前两天,青县盘古镇前阁上营村69岁的陈秀荣老人,兴奋地拿着全县统一发放的养老存折,到信用社领取了今年第一季度的225元“退休金”。拿到养老金的陈秀荣老人高兴得像个孩子,第二天,她便让老伴借了辆三轮车带着她去赶大集,购买生活用品。她逢人就说:“有了养老金,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就像多了一个孝顺儿子。”
在前阁上营村,今年有71位65周岁以上的老人拿到了“退休金”存折,他们只交纳100元身份认证费,就可领到每年至少600元的养老金,且年龄越大受益越多,71周岁以上的每年能领到1200元养老金,80周岁后每年还能多领一个月的养老金。
据初步统计,青县目前有1.3万名65周岁以上的老人,成为全县农村养老政策的第一批受益者。
农村合作养老是青县探索出来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按照《青县农村合作养老试行办法》的规定,以2008年5月1日为参合基准日,凡具有本县常住农业户口,年龄在25—64周岁的为适龄参合人员,在基准日当日达到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为直接受益人员。
当然,“合作养老”这项政策规定参合人员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65周岁以后就能每年按季领取养老金。而如果参合人员迁出青县或者身故,交的钱还可以连本带息退回来(身故者退给其法定继承人)。
青县财政局副局长苗家红说,农村合作养老向参合人员收取的基金是一定的,但从全县总体来看,整个发放过程没有期限,所需的财政基金数额也无法估量。
“连带”政策重在合作
从2007年2月份开始,青县县委、县政府把农民养老问题列入重要日程。首先,县民政、财政、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成立调查组,深入每个村子进行意愿调查及人口调查。为广泛征求民意,他们还让百姓在“青县贴吧”中发贴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征求合理意见并及时调整。测算工作反复多次,先后制定了10余套方案逐个进行对比分析,最终《青县农村合作养老试行办法》在今年5月正式出台。
盘古镇北柳村白炳玉一家,共有13人加入了合作养老。白炳玉今年64岁,离合作养老受益年龄只有不到一年,按照规定,他交了3800元的养老金。虽然今年全家没有一人直接受益,但白炳玉却心甘情愿。他说:“我现在交了钱,从明年开始就可领取养老金了,不仅为孩子们减轻了负担,自己还受益,真是太值了!”
合作养老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亲属连带”、“全村连带”。一方面,村里的参合率要达到80%,全村人才能纳入参合体系,同时,老人户口在本村的适龄子女、孙子女及其配偶要全部参合,老人才能享受到养老金。
“亲属连带”、“全村连带”的方法,为的是通过合作养老这个载体,培养人们尊老爱老、团结互助的公德意识。
政府财政来兜底
盘古镇镇长梁燕松算了一笔账:对正常领取人来讲,从25周岁开始按总额480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基金,待达到65周岁就可以按时分期领取养老金,这样算来,加上利息,大概需用不到5年的时间就能全部领回个人所缴纳的本息,之后便纯“沾光”,拿的都是财政的钱。
苗家红告诉记者,这项新型农村合作养老制度最大的亮点就是政府财政兜底。在全县参合率达到80%的情况下,预计平均每年县财政要拿出3000万左右的资金用于养老金发放补贴,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领取标准会随之相应提高,财政还要拿出更多的钱。
除了财政补贴资金,青县农村合作养老还设立社会捐赠,由县镇(乡、场)村统一组织,采取经常性捐赠和定期捐赠、集中捐赠和分散捐赠相结合的方式,捐赠资金用于参合率达到80%以上村里应参合但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那些因病致贫、因祸致贫的特别困难人员一样可以享受到合作养老带来的阳光。
此外,青县农村合作养老在基金管理方面,确定了专业银行建立农村合作养老基金专用账户,青县联合会在银行设立支出账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联合会同时接受人大、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
农村合作养老这个民心工程刚刚实行,就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截至目前,在青县349个村子中,合作养老缴费达到80%的村子已有223个。在盘古镇前阁上营村,一位满脸皱纹的老人激动地说:“过去是养儿防老,现在政府为俺们养老,看病还可以报销一部分,日子越过越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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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农民日报
作者:
李俊奇 刘阳 丁萍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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