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激励机制正式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将进入快速发展和质的飞跃期。
《办法》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民间纠纷,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并根据纠纷的难易程度及调解工作质量,分别给予奖励,最高奖励经费每件可达到500元。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的推行,旨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活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创建“平安桐乡”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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