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城市流动到另一个城市,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可随身带走,这是许许多多劳动者多年的梦想。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省内自由“漫游”,这无论是对劳动者自身还是对于稳定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队伍,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参保积极性低
2006年以来,我市一直推行“五险合征”政策,社会保险参保率有了大幅提高,但是,“五险合征”主要还是依赖于政府行政力量的推动,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居多的企业还是颇有微辞:员工自己都不愿意参保,有些员工甚至为了不参保,宁可辞职:“在这里参加保险,要离开时又难以带走,岂不是多此一举么?”
“签合同、上保险,我们也都要求过,但员工们并非都愿意。”我市一家服装企业老板无奈地告诉记者,该企业大多为20岁出头的年轻职工,且70%以上是从外省来的务工人员,但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的积极性很低,“企业总不能强迫他们参保吧。”
那么,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什么不愿意参保?难道是他们不需要养老保障吗?答案显然不是。在目前劳动用工相对紧缺的大环境下,部分职工抱着“哪儿挣得多去哪儿”的想法,不愿意被社会保险牵绊。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目前的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咨询过有关政策,在这里参保后,如果哪天回老家了,社保关系转不回去。新居民小李说:“我是从外地农村到这里打工的,社会保险无法转移回去。”小李出来打工时,有亲戚嘱咐过她“记得要签合同”,但找到工作准备签合同时她才发现,要想享受合同中所说的社会保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如养老保险,必须连续缴纳15年。“现在扣些工资,以后有养老保障,我是乐意的,可这15年一直要在城市立足,对我这个农村女孩来说简直太难了。”
退保实属无奈
小崔和丈夫都是安徽人,两人从老家出来打工已有多年,渐渐也掌握了几门技术。去年,安徽老家几家效益不错的企业向他们抛出了“橄榄枝”。不出家门可以赚取与外出打工差不多的收入,何乐而不为呢?两人商量后决定回老家。然而,由于社保关系无法在省与省之间自由转移,最后,夫妻俩只能领回自己以往每月缴纳的社保费,退保成了他们一个无奈而又不得不作出的选择。
据了解,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职工退休后所需的养老金主要从统筹账户中支取,而且我省乃至全国实行的大多是较低层次的县(市)统筹,为减轻本地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实践中,部分地方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设置了户籍、缴费年限等种种限制条件,使得职工如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就会难以办理。“今年,我们在办理业务时,已经遇到有10人社保关系对方不接受的情况。”市社保事业局服务大厅马朱明说。
省内将实现自由“漫游”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也就是说,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省内自由“漫游”。
据相关人员介绍,由于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所以养老保险关系“跟人走”的政策只能在省内推行。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省乃至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出台,对劳动者来说,自由流动将不再是社会保险的牵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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