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意为猛烈的、气势很大且没有任何拘束的行为,诸如狂热、狂妄、猖狂、疯狂和癫狂等。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对“狂”的表现十分厌恶甚至愤慨,原因是它已经超出了正常行为规范和约束,进入为所欲为、狂放不羁的地步。时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商界也掀起了一股“狂”潮,并蔓延着。
不管何时,我们若在街头驻足观察,便可以发现商家店铺前醒目的“狂甩”、“狂卖”的广告屡见不鲜。“狂甩”两字更是写得张牙舞爪。“狂甩”、“狂卖”现象令人生疑,它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市场的稳定。
认真分析一下“狂甩”、“狂卖”广告的用意,不难发现其意图有三:一是误导消费者。商家摆出惟我销售最快、惟我价格最低的架势,让消费者真假难辨。二是引诱消费者。一纸“狂卖”广告打出后,让人感觉商家是被迫降价处理,真心让利消费者,其实是引消费者上钩。三是欺骗消费者。商家往往谎称房屋租赁到期,“最后3天狂甩”。然而3天过后仍在“狂甩”,这其实是一个消费陷阱。
透过现象看本质。“狂甩”也好,“狂卖”也罢,其实都是投机心理的反映,而且是一种“狂妄”的心态在作祟。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市场经济要以诚信为本,那种急功近利的伎俩、投机取巧的经营方式其实早已被人厌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