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毒太阳”照射下,几名工人在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拿着简陋的工具,为私人做工。这是目前一些“打零工”农民工作场景的真实写照。由于是临时为私人打几天工,这些农民得不到像企业工人一样的待遇和安全保障,他们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我丈夫前些天为别人‘打零工’摔伤了,为了省钱,他说啥也不愿意到医院去,一直拖了3天,在家里疼得熬不住了,这才到医院来看病。”近日,在市区一家医院,农妇郭爱玲揉着哭红的眼睛,不时望几眼躺在病床上、身体缠满绷带的丈夫。郭爱玲说,经医生诊断,她丈夫锁骨碎裂、两根肋骨折断。她拿着诊断书找用工方,对方拿了4000元钱出来,作为工伤补偿费,这件事两家就算私了了。经询问,同病房邻床的一名农民,也是在为别人临时打工时弄伤了脚,用工方也是送来一笔钱“摆平”了此事。
在崇福镇一处正被拆除旧楼中,几名工人打着“赤膊”,汗水仍不停地往下淌,也没有戴安全帽,在楼层高处将拆下的大块混凝土扔下楼。“我往年做工摔过几次,留下了不少伤。”在这里“打零工”的52岁农民田方泉说,“家人都劝我在家里休息,但一想到刚找到工作不久的儿子和失业的儿媳生活蛮艰苦的,就想出来再多挣些钱,必要时可以资助小两口。”
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类农民在打工时,劳动环境较为艰苦,而且更缺乏人身安全保障。用工方的解释说,临时打工的农民流动性比较大,长的半个月,最短的仅一天时间就走人,没办法为他们提供人身保险,工人出事情了,用工方就自认“倒霉”送点钱了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处有关负责人认为,目前,“打零工”农民的安全保障问题还是个薄弱环节。农民和雇主双方没有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出现安全问题鉴定机构因此无法对其进行责任认定。这种情况,受害方只有采用私了或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民事赔偿来解决。
面对“打零工”农民的生存状况,一些有识之士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对用工市场进行规范,尽早出台针对这类农民人群的劳动安全保障条例,全力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