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被浙江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成为全省16个示范院之一,也是嘉兴地区惟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创新思路、创业发展,以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展新一轮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大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水平。
据悉,市检察院将出台专门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检察院的引领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