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桐乡市公路稽征所为打击偷逃国家公路规费经营者,对河南牌号一辆集装箱车使用假养路费票据违法案件处于3个月养路费应缴额2倍近3万元罚款,另外责成经营者补缴当月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运管费合计6242元。
7月3日上午10时许,河南籍聘用司机吴某驾驶河南万里运输集团周口某公司一辆核载30吨集装箱车,其牵引车的牌号为豫PD51XX,从上海空驶开往桐乡洲泉镇,在途经桐乡市梧桐街道绕城公路钱林路段时被稽查人员查获。根据吴某出示2008年5月至7月的6份公路规费票据,尽管司机吴某一再声辨每月从当地稽征部门缴费领取,但细心的稽查人员还是发现了不少蛛丝马迹。票据手感粗糙,这辆车5月份的票据金额小写为5788元,而该票据竟将大写错打为3405元,票据号验证与专用票据号码完全不同,应属无效票据。稽查人员为郑重起见,马上与河南周口市交通规费稽征部门电话联系,对方证实该车自2007年11月底上牌照后,至今未到当地稽征部门办理车辆入户缴纳公路规费手续。
谎言不攻自破,在掌握确凿证据后,稽查人员将车辆查扣。期间,该车业主刘某垂头丧气地赶到桐乡向稽查人员吐露真情,这辆集装箱车是自己买入,挂靠在公司,每月由妻子找周口当地黄牛贩子买入假票。虽然假票可以假乱真,但没想到还会被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