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季,我市青少年因下河游泳发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时发生。今年6月以来,我市已接连发生了多起溺水事故。
6月15日上午,一名10岁左右的新居民子女不慎落入北港河,幸好被人及时救上岸来。但不是每个落水者都能有此幸运,6月18日,在莲花港附近,一名少年在河里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不少市民反映,近段时间以来,随着气温逐渐上升,下河游泳的人开始增多,在莲花港、北港河、康泾塘等河内,经常看到有青少年在游泳。眼下正值汛期,入梅以来下的几场强降雨,使得我市河水水位明显抬高,河岸台阶上也因留下了青苔而显得比较滑,如在河边玩耍,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河中,而未成年人的自救能力又比较差,即使身边有同伴,往往也不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会耽误最佳救援时间,致使不幸事故发生。
要杜绝戏水、游泳人员出现意外,学校、家长、单位、个人要切实地负起责任。青少年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家长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子女的监护工作。学校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游泳。有关部门也应在河岸等水域边设立安全警示牌,最好在事故多发地段能设立义务监督员,提醒下河者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