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环保局和市经贸局联合公布了我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浙江晟钛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桐乡市山德鑫纺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名列其中。
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目的是更好地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的目标。据了解,被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从收到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企业可委托技术依托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由环保部门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结果进行把关,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协助做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