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按照“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及宣传形式,切实加强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把价格宣传工作贯穿于平时价格工作的始终。
一、加大价格宣传力度,提高价格宣传的主动性
一是利用邮局报刊发行这一窗口,将《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汇编随报刊发行,送至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扩大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面;二是上街摆摊,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在《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该局将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作为宣传资料,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分发;三是在价格听证中,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形成价格听证资料,广泛宣传。会议前,通过走访、座谈分发听证资料,通过网络、信函形式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群众对拟调整项目的看法,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得到充分表达,促进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价格宣传的广泛性
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社和党务信息、政务信息部门的联系,借助这些部门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多方位、多层次宣传价格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价格宣传舆论的引导和监督的作用。一是加强与桐乡广播电视和报社的联系,利用新闻媒体,将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价格动态,以价格周报的形式进行公布。对食品价格上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广播电视和报刊中向群众作好宣传解释;二是对相关的价格会议、价格检查和价格调整,邀请我市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进行随同拍摄和采访,在相关栏目中进行播出和报道;三是在桐乡新闻网上设置专栏,进行价格和收费政策公示、价格知识的宣传。
三、宣传与培训相结合,提高价格宣传的有效性
一是对医疗单位、商场、宾馆的物价员进行培训,学习价格法律法规,讲授价格业务知识,确保价格监督队伍健全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起,对全市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体药店的负责人集中培训,进行告诫、诚信经营和价格政策的宣传。在全市的药品零售商店和医疗服务机构中,开展争当“诚信药店”和“诚信药房”的活动;三是与卫生局一起,出台了《桐乡市医疗单位物价员管理实施办法》,联合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物价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宣传政策、实施政策、价格监测、明码标价、健全制度、价格自律、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八个方面做好工作;四是保持与总工会的联系,加强对全市职工物价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职工物价监督员作用。
四、宣传与价格收费公示相结合,提高价格宣传的经常性
在全市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社区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公示制度的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动态管理措施,加大价格和收费的社会监督力度。首先针对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及时更新教育收费公示栏,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我市在规范教育收费中,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成效明显,达到了“三无”收费,即无校中校收费、无择校生收费、无变相的捐资赞助收费。其次将价格法律法规和涉农、社区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了收费公示内容,对已作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重要商品价格,重新确定公示内容,重新制作公示牌和公示栏。至今年已第四次更换了178个行政村的公示牌,13个镇、街道的公示栏。再次利用年历画等形式宣传价格政策,实实在在落实价格服务进社区,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