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创业有了“靠山”,记者从市委办获悉,我市已设立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资金,解决农村党员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鼓励和扶助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据了解,市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资金是对农村党员带头创业、带领创业有贷款需求的项目实行贴息的政策性扶助担保基金,专项资金总额保持不低于650万元,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贷款贴息。该专项资金主要由市管党费贴补、市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党组织补助等组成。资金由市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管理,并按照“重点扶持与一般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对投资种植、养殖业项目有贷款需求的农村党员或由农村党员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担保或贷款贴息。
目前,我市已建立市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市农村党员创业扶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基层党委将与当地信用社一起,在为创业党员筛选项目、申报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把帮扶党员创业与引导党员带领群众创业、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培育新农民、培养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以及建立关爱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发挥好党员创业扶助资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