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检察院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将在招投标领域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实施了行贿犯罪,投标人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被排除在外。
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由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招投标办联合制订了《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我市各部门、单位要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在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交易的必经程序。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省内投标人由市招标采购中心统一向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省外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由投标人自行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市检察院对查询申请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
据了解,各行政主管(监督)部门将制订出台相关行业对行贿犯罪处置办法,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行业市场准入管理。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副局长康建弘说,出台此办法,是我市治理商业贿赂的迫切要求,也是完善市招投标统一平台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