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刘振正常提审了一名四川籍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审时,刘振破例为张某拨通了四川家乡的电话,让她及时了解家里的受灾情况。
汶川发生地震后,来自四川省都江堰市的在押人员张某反应特别强烈,因为她的女儿小红在成都上学,公公婆婆就住在都江堰市向峨乡。他们是否平安,家里受灾情况如何?由于身在与外界隔绝的看守所里,张某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张某几乎没有睡着过,心里一直惦记着一家老小。
当刘振在分析张某案件时发现张某是四川人时,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这次灾害也牵动了这名年轻检察官的心,于是在提审时,刘振没有急于对张某作讯问笔录,而是跟张某拉起了家常。正当刘振刚聊到“地震”两个字时,张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顿时泪流满面。
在基本了解了张某的家庭情况后,刘振立刻打电话向上级请示:能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让其给家人通一次电话?在分析利害关系之后,上级最后决定答应为张某通电话了解家乡情况的请求。
很快,刘振拿起自己的手机为张某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妈妈,我好想念你呀,我正要乘车到都江堰去看爷爷奶奶,请你放心……”听到女儿那熟悉的声音,张某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了下来,母女俩在电话两端泣不成声。
接着,检察官又为张某接通了成都妹妹的电话。“姐姐,家里情况一切都好……小红你就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她的,我们等着你早点回家……”听到妹妹的话,电话这端的张某流着眼泪频频点头。在交还手机时,张某紧紧握住办案检察官刘振的手,感动地说:“检察官,真的谢谢你,能够让我和家人通上话。我一定会安心服刑,争取早日回家。”
之后,市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两名干警主动放弃了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连夜对在押人员逐一进行梳理,并和其中100多名川籍在押人员进行谈话,了解他们的情况,主动安抚他们的情绪,做好稳定工作。
沈俊夫认为,这种人性化的做法,反映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对人格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