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店应该按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销售药品时,应由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后,方可依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没有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在强制实施药品分类销售初期,各个药店确实曾严格执行规定。然而时过境迁,尽管许多药店店内仍旧挂着“凭医生处方销售、购买处方药”的标识,但消费者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仍然能很“方便”地买到处方药。
药店:购买处方药无需处方
近日,笔者对市区几家药店进行了暗访。虽然这些药店里都明确贴出了类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的标识,提醒顾客购买处方药必须出示处方。但当笔者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处方是否可以购买处方药时,大多数店家均表示可以。结果只有一家拒绝在无处方情况下出售处方药,处方药“限买”实施情况令人担忧。
在实地走访中,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现在医生处方流向市场的情况很少,如果药店都必须凭处方售处方药,那么药店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很大损失。”
据医生介绍,处方药作为一类特殊的药品,如果使用不当,轻则导致治疗无效,重则引起病情加重,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市民:凭医生处方买药太麻烦
国家强制实施药品分类销售,一个原因就是缓解滥用抗生素现象。但是不少市民仍缺乏这样的意识,他们反而认为,不用凭医生处方去药店买处方药,少了这道程序更省事。市民李阿姨说,感冒、吃坏肚子时,在居住地附近买点抗生素服用,挺方便。但是如果按照规定,为了买处方药,还要到医院找医生开处方,太麻烦。
采访中,笔者发现,在处方药品专柜,大多数市民是来买抗生素类药品。是药三分毒,抗生素也不例外。研究表明,每种抗生素对人体均有不同程度的伤害。
处方药副作用较大,消费者在购买此类药品时,需在药店药师的严格指导下购买,并做好登记,以便事后发现异常反应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这本是一项惠民政策,本意是规范药店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可从调查结果看来,监管部门的“好心”,消费者并没有理解。
药监局:严惩违规销售单位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按单买药”实施情况未能如意。对此,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处方药限买实施情况,他们会不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销售情况,将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管的办法予以处罚。
看来,要想把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推行下去,达到预期效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必须加大安全合理用药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让消费者理解政策,进而自觉要求登记。其次,必须对登记方式和登记内容进行改进,可以根据正规处方所阐明的内容对登记内容进行改进,保留必备内容,删除其余内容。同时,在对顾客进行登记时要提高效率,必要时建立顾客用药卡,顾客的信息可以不必每次都登记,只记录购药内容即可,这样既可以避免一些重复性工作,缩短登记时间,药师也可有更多的时间开展药学服务,而消费者也能少耽误一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