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样为我们外来人员着想,叫我们怎么能不感激。”近日,一名来自河山的三峡移民多次上门向其代理律师道谢,其亲戚更是硬塞给律师一个红包。律师百般推辞:“我们是法律援助,绝对不收一分钱!”这是桐乡30万新居民接受法律援助的片断之一。
让新居民和本市市民平等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民权类公共产品,“高效、便民、低成本”的法律援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我们需要公平的待遇,需要法律上的帮助。”曾在濮院打工的350多名新居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去年,安徽籍建筑承包商林某在濮院承包了3家建筑企业的多项工程,350多名新居民在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工地工作。由于工程款尚未到位,林某就给许多完成工作的民工开了数张欠款的“白条”。然而,林某的猝死使350多名新居民的工资一夜之间没了着落。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事后,迅速组织3名律师组成律师团,为新居民免费讨要工资。通过律师团历时两个多月的理账和证据采集工作,最终为他们要回190多万元工资款。
据了解,新居民不仅与本地人一样享受法律援助,有时甚至超过了一般的“市民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需要达到经济困难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但我市对新居民申请的法律援助,不仅简化了程序,而且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做到“应援尽援”。去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中,有关新居民的案件就占到80%左右。
“应援尽援”,曾在桐乡打工的朱爱萍是这四个字的受益者。2007年国庆节时,朱爱萍放假回到家乡浙江衢州,由于孩子生病,她就发短信给工友,让其帮助自己多请几天假。哪知单位不仅不同意,还扣了她500元的工资以示惩罚,最后甚至将其开除。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可能会超过标的数,不申请则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朱爱萍的困境引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关注。随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濮院镇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为朱爱萍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通过对企业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
“很多像朱爱萍这样的案子,利用诉讼方式,往往会产生成本大、时间长、难执行、效率低等问题。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途径,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法律成本、最好的处理结果使问题得到解决,让新居民真正得到法律上的实惠。”市司法局法管科科长张伟伟说,“在众多新居民中,农民是人数最多的群体,又是最弱的一个群体,只有让他们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法制环境,得到平等的法律援助待遇,才会真正体现法治社会、和谐社会。”
如今,不仅仅是司法部门,劳动部门、法院也纷纷采取缓交、减免相关费用,敞开“绿色通道”为新居民提供服务,促使整个司法救济体系得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