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在交通事故中身亡,肇事车辆没有牌照、没有保险,车主偏偏又家境贫寒——
两个多月前,《嘉兴日报·桐乡版》曾刊登过一则题为《交通肇事逃逸者难逃法网》的新闻,报道了外地驾驶员徐亚军开着没有上保险的汽车,撞死刚刚下班回家的高桥镇人陈某一事。如今,徐亚军已经归案,但陈某的家人在承受了丧亲之痛后,不得不面对赔偿难问题。
徐亚军系山东人,在事故发生后不仅没有及时采取急救措施,还择路逃跑。究其原因,除了害怕担责外,徐亚军深知自己的家庭条件:妻子重病,无论如何难以负担对方的赔偿金额。据帮助陈家索赔的高桥镇高桥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恩发介绍,徐亚军家境贫寒,根本拿不出赔偿金,肇事车是借来的,牌照也是伪造的,没有保险可以赔付,该车的真正车主已在3个月前去世。陈家要索赔,只能期待工伤赔付和将车辆拍卖所得的几万元钱。
“类似事件在桐乡并非少数。”市法院长期从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的法官陈啸飞说,去年至今,该院共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212件,执行标的多达2000多万元,而实际到位的仅1000多万元。在众多较难索赔的案件中,陈啸飞总结出几大特点:肇事车辆为外地车,特别是农用车,无牌无证,没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如果这辆车有交强险,一切难题便可迎刃而解。陈啸飞说,如果有交强险,死者家属即可获赔11万元,尽管不能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起码能够有所补偿。
在林林总总的交通事故中,即便车辆没有问题,驾驶人员无证照也会影响赔偿。数日前,大麻镇一名没有驾驶经验的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据交警大队相关人员介绍,由于该男子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这样一来,这名男子将承担高额的赔偿金。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生命,更没有保险费可以赔给对方,这样的案件留给人们往往只是无限的感慨。
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这影响了一方社会稳定,更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交警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外,必须加强驾驶员、乘车人、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新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不能一味地搞速成班;要规范交易二手车,杜绝非法拼装车和非法拆解报废车,阻止这些车辆“改头换面”后重新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