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不到四个月走人,回头却把我给‘告’了!”我市一服装企业负责人大叹“苦经”,“我们考虑到员工的流动性大,就没有签合同,可前不久一名员工刚一离开,扭头就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按《劳动合同法》付双倍工资。”
据了解,类似事件在员工流动性大的服务行业等也屡有出现。而劳动部门对今年以来的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后也表示,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投诉已逐渐增多。
“以往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而施行的一些做法,在《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下暴露出了不少漏洞和弊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永根分析。这些“漏洞”、“弊端”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投诉、争议双双飙升:今年前三个月,劳动争议案件达47起,而去年同期也仅20多起。
不签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惩罚措施与劳动者实际权益挂钩,使得劳动者维权意愿上涨。杨永根介绍,拖欠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其实都是“囤积”的历史问题,但不少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不依法解决。“像这样的争议案,可以肯定用人单位会败诉,因为工人起诉的事由,与《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明显违背。”杨永根说。
在《劳动合同法》的“呵护”下,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前不久,在我市一家珠宝店工作数年的员工突然被老板辞退,原因仅是该员工到其他珠宝店购买珠宝。这名员工愤然将该珠宝店老板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出珠宝店老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店员说,老早就听说《劳动合同法》了,自己还特意上网学习了一番,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令人高兴的是,几乎所有发生过争议的用人单位都意识到了违法的代价,积极进行整改。
据了解,劳动争议前三个月出现数量翻倍,而下月可能还将迎来新一波申诉高峰。主要原因是,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延长申诉时效,且实行免费仲裁,这些将引发新一波申诉高峰。杨永根说:“现在只要有劳资纠纷,我们马上去第一线调解,把案件化解在庭外。”据不完全统计,有70%的劳资纠纷是通过调解来解决的。
面对下月开始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案件“井喷”现象,业内人士指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在各镇、街道建立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