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谎仪,一般应用于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但在近日一场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市法院遂采用测谎仪测谎,这一做法在嘉兴市尚属首次。
21岁的小孙状告理发师小黄借钱不还,小孙手中还捏着小黄写下的一张1万元借条,借条落款日期是2007年7月26日。“借条是我写的,但是钱我却没拿到手。”法庭上,小黄全然否认自己借款一事,“当时小孙说卡里的钱划账没成功,所以约好在7月29日给现金,结果到了那天他又反悔了,连借条也不愿归还。”
一方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另一方认为自己蒙受冤屈,最后只有诉诸法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眼前的证据难以判定孰是孰非。法院遂准备了相关材料,委托华东政法大学鉴定中心对两人进行测谎。
4月25日上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审判员出示了《心理分析鉴定意见》,认为在借款真实性问题的回答中,小孙出现说谎生理反应,小黄未出现说谎生理反应,根据测试数据综合判断,小黄在这起借款事实陈述的真实性上高于小孙。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小孙的诉讼请求。
测谎结果能否作为证据呢?相关人员称,民诉法规定,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结论均可作为证据,而测谎属于鉴定结论,完全应该作为证据来源。
那些心理素质好的人是不是能够骗过测谎仪呢?审判员告诉记者,仪器监测到的是被测者在回答问题时的生理反应,所以,一般来说,智商再高的人或者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很难骗过测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