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如今在街头,你随时都可以看到戴着“城管督察”字样头盔的城管执法人员,他们便是进行阳光督察的督察人员。据了解,今年以来,“执法人员上岗管理,督察人员上路检查”逐渐成为城管工作的一条“惯例”。
所谓“阳光督察”就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透明化督察方式,真正把“奖优罚劣”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城管执法局先后出台了《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管理规定》、《督察办法》等制度,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督察考核体制。并成立督察科,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察,每两天公布结果。
在“阳光督察”的带动下,城管队员在自己岗位上争先争优,创业创新的干劲不断高涨,城管执法更趋规范,管理也更到位了。自3月份“阳光督察”实施以来,已施行中队网格化督察64次(其中夜间督察6次),科室规范化督察3次,编发督察通报16次。通过督察考核,进一步激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城市管理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