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市对今年春蚕生产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切实做好春蚕生产期间氟化物污染、“杀虫双”等农药中毒防治和相关安全工作。
其间,市农经部门将组织农技人员,指导农民争取在4月底前为桑树施上第二次春肥,鼓励农民化废为宝,推广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料,提高桑叶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并做好桑园开沟排水、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同时,统一对春蚕饲养环境和设施进行消毒,积极组建春蚕规模共育,实行春蚕饲养标准化。
为防止氟化物等有害物的泄漏,规定在4月20日到5月25日期间,有氟化物污染的砖瓦厂、印染厂等企业一律停火,其他企业一律停止填加和排放含有氟化物的燃料。在4月底,市环保、农经、工商、经贸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镇、街道、开发区及排氟企业的春蚕防氟和春蚕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办法,对不遵守规定,仍然销售、使用“杀虫双”等农药的经营者和农户,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