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就地解决投诉成效显著——
“一般消费投诉不出村” ,现在,许多村民都有这样的共识。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依托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就先后受理调解农村消费投诉近50起,调结率达90%以上,为农村消费者挽回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农村基层维权监督员凭着熟悉本地情况等优势,在调解过程中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近日,有群众反映高桥镇黄某等7人无证销售榨菜籽,要求查处。崇福工商所接到交办单后,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由于榨菜籽销售大多是流动小商贩,无固定经营场所,且销售时间集中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近期市场上无法找到这批销售人员,调查工作进展不顺。工作人员马上想到了农村维权监督员,最后通过维权监督员的配合,经走访后,被举报者黄某等7人被全部找到。工商人员还通过维权监督员向农民宣传了农资经营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自觉防范意识。
针对农民人数多、分布广、面积大,经济支撑能力差,消费维权意识薄弱,最易发生消费侵害等实际,2004年,市工商、消协在全市农村开展了消费维权建设,建立健全了覆盖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制订并实施了《桐乡市农村维费权监督站、村级消费维权监督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目前,全市共设有1个消费者协会,8个消协分会,5个消费维权联络站,176个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点,聘请了178名村干部为农村消费维权联络员,形成了层层覆盖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
“有投诉先找村里的维权监督员!”现在,农村发生一些小的纠纷投诉,村民们首先想到的是找村里的维权监督员帮助。大麻镇黎明村的陆某在大麻镇一家美发店烫发,由于烫发前未做皮试。结果在烫发过程中,引起头皮及脸部局部皮肤化学性烫伤,虽与店方交涉,但陆某也未过于在意,后来仍支付了80元的烫发费。可是,陆某在第二天发觉头皮及脸部症状越来越严重,遂与其丈夫到美发店交涉,店方称生意小仅肯退回烫发费80元,对烫伤的医治费用不予赔偿。无奈,陆某找到了村里的消费维权监督员,经过和“12315”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店方最终愿意退还给陆某烫发费80元,赔偿医药费用400元,了结了此事。
农村消费安全问题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如果消费维权监督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业务素质欠缺,就会使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点起不到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维护农村消费安全的作用,从而成为摆设。为此,市工商局、消协把提高监督员业务能力,作为监督员发挥作用的当务之急,及时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对监督员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活动,以全面提高监督员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出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维权先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