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吴志民带着一面“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匆匆赶往市人民法院,为的是感谢沈焕江等法官秉公办案,为自己要回了被拖欠半年的24055元债款。而这仅仅是市法院自上月中旬开始开展春季集中执行的一个片段。
去年5月,吴志民因与徐建伦发生债务纠纷而诉诸法律,经法院判决,徐建伦需支付吴志民24055元。由于徐建伦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吴志民无奈之下于今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向徐建伦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1月21日前履行还款义务,但徐建伦仍不愿履行,执行人员又多次电话联系并上门寻找,但他一直逃避法院执行。
3月26日清晨6时,执行人员在徐建伦家中找到了他,并把他带到法院,在面对不付款即被拘留的情况下,徐建伦终于答应履行义务,并通知家人送来了全部欠款。吴志民说:“法官从早上6时开始执行,不喝一口水、不拿一包烟,使我顺利拿到了全部欠款,真是十分感谢。”
从市法院了解到,针对目前“执行难”的现状,市法院开展春季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清理2008年新收的两个月未结案件;旧存案件中的涉执信访案件以及上级督办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主要是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追索赡养费和抚养费案件、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截至3月31日,已经执结案件91件,执行到位资金315万元,发出强制申报财产令65份,对陈建飞等11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春季集中执行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几年来,尽管市法院在化解“执行难”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市法院副院长姚善庆表示,从4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对执行环节作出了重大修订,今后法院执行的手段将比以往更丰富,而在惩治拒不执行的老赖时,力度也将更强。在接下来的执行行动中,这些新制度将被首次运用。
关于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姚善庆也进行了简单解读:在处罚力度上,新规制订了比以往更加严厉的处罚条款,最高罚金达30万元。另外,新规强调了“执行威慑”,法院可以与金融、工商、房地、交通、出入境管理等部门,采取媒体曝光、限制出境、上“黑名单”等措施,将老赖公之于众,更大范围地对其实施制约,并扩大执行线索的来源。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不依法申报的惩罚措施,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将处以罚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