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监督部门在对洲泉某农家乐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店有经营“巴鱼”的行为,现场查获 “巴鱼”27条。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此种“巴鱼”实际为河豚鱼,是不可以食用的。
据悉,这些所谓的“巴鱼”,其实是人工淡水养殖的“暗纹东方豚”,属于河豚鱼的一种。而河豚鱼是剧毒鱼类,国家有明文规定禁止食用,但全国每年都会发生有人因为进食或误食而死亡的案例。虽然目前对“巴鱼”养殖条件进行了控制,毒性相对于野生河豚鱼来说较小,但是仍然属于有毒品种,进食存在一定风险。
市卫生监督部门为此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因为贪一时新奇,而盲目食用“巴鱼”,以致发生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