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0日起,崇福镇政府出资为该镇辖区内53个健身苑点承保的公众责任险正式生效。这就意味着,在3月20日至明年3月19日24时止,其间因健身器具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事故的,依法应由崇福镇辖区内承担的责任赔偿。崇福镇此次承保的健身苑点覆盖全镇,数量居全市首位。
近几年,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群众对体育文化阵地建设的呼声日益强烈。各镇、街道立足实际,不断加大城乡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全市健身苑点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呈现遍地开花趋势。但随之带来的群众健身安全问题也开始显现。
为了解除健身群众的后顾之忧,去年市委办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身设施安全责任保障机制,加强对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各行政村、社区对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有专人负责,镇、街道经常性地进行巡检,并负责联系健身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建立责任追究制,因疏于管理,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追究镇、村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各地以镇、街道为单位,纷纷参保公众责任险,化解群众因健身引发的意外事故风险。梧桐街道已连续4年为街道辖区内健身苑点承保公共责任险,也是全市最早实施此项举措的街道。去年8月,濮院镇对分布于该镇5个社区14个行政村的健身苑点投保公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