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市司法局围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功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保障民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司法行政网上公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的具体期限,向社会公布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的地址和咨询电话,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名单,公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
编印《法律援助指南》、《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和劳动仲裁、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赔偿、婚姻、医疗事故等法律知识小册子,发各司法所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供群众免费阅读。
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延伸工作。利用村民小组文化示范户的创建,在全市1000户文化示范户中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通过发放援助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的村民知晓法律援助,增强法律援助的服务渠道。
不断完善非诉讼法律援助网上申报审批制度。基层援助站受理案件后可直接通过司法行政网络报批,立即办理,体现了快速高效的功能,大大方便了受援群众。
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与市法院、劳动局等部门互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各种环节,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速为困难群众提供好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