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为确保农村“放心店”的质量,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市工商局在创建“放心店”过程中探索实行退出机制并初见成效。据了解,自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以来,市工商局不断加强对“农村放心店”、“校园放心店”、“社区放心店”的监管帮扶力度,通过优化创建和退出机制,着力营造农村食品安全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放心店”在经营中停业或实施“放心店”期间改变经营范围,不从事食品、副食品经营的,视为自动退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经营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罚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强制淘汰出局。2007年,我市有25家“放心店”因管理出现滑坡、停业转行等原因被撤销“放心店”称号。22家准入商店通过申报、考核,被授予“农村放心店”称号。
退出机制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不断加强放心店自身建设,提高内在品质,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农村放心店”、“校园放心店”、“社区放心店”等各类“放心店”190家,覆盖全市178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